镇沅:对17个单位33名驻村工作队员点名通报

发布时间:2018-06-27 07:59:28   来源:普洱市纪委

镇沅县纪委、监委进一步严明驻村工作队员的工作纪律,加大点名通报曝光力度,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,推动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。

镇沅县纪委、监委组成四个督查组,对全县9个乡(镇)109个村的驻村工作队员工作情况开展督查,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8个。对督查中发现的5类问题,采取4种处理方式,对17个单位和33名驻村工作队员进行点名通报曝光。

通报要求各单位、各驻村工作队员引起高度重视,吸取教训,认真对照检查,抓好整改落实,及时传达学习通报精神,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。要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管理,明确驻村工作队员的责任和任务,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,进一步严肃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纪律;加强与挂钩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,统筹协调做好本单位工作;重视脱贫攻坚工作,转变思想、统筹兼顾,真正进村入户,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保质保量完成。

下一步,镇沅县纪委、监委将继续加大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,强化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,加大对扶贫领域“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”问题的问责力度。严格按照《镇沅县驻村工作队员“八严禁、八必须、八不准”》的要求,紧盯不落实制度的人和事,采取定期与随机跟进相结合的方式,从政策落实、资金使用、项目推进、纪律作风等7个方面分批分层进行专项督查,打通“梗阻”环节和“最后一公里”。(陈航)